实验是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的重要环节。实验应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教学大纲要求的基本实验,二是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三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创新性的实验。通过这三个层次的实验训练,使学生的实验技能得到全面系统的提高。
一、实验教学文件标准
实验教学必备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指导书)、实验教学安排三项教学基本文件,缺一不可。
1.教学大纲由教研室统一制订,经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大纲要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形式规范、内容优化、要求明确,紧跟教改步伐,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实验教学大纲应定期修订。
2.所有实验均应有规范的实验教材(指导书)及其配套教学资料。
3.指导教师应严格按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验教学,实验教学大纲内容包括实验项目名称、实验内容、学时数等。
二、准备实验标准
1.指导教师应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工作,规范摆放仪器,保证实验课的顺利进行及实验室干净、整洁。
2.鼓励自制或改进实验仪器,保证实验开出率。
3.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室人员应提前进入实验室,检查实验器材并试做,要做到精通实验内容,熟练掌握实验过程及步骤的要求,确保实验效果。
4.提前通知学生按照实验教材(指导书)进行实验预习。
三、实验教学指导标准
1.实验操作开始前,检查预习报告;指导教师要讲清实验目的、原理、操作及实验中易出现的问题。
2.演示实验动作规范,对实验内容的讲解重点突出,论据充分。
3.指导教师在讲课过程中要精讲多练,条理清楚,逻辑性强,讲解实验操作用词准确、规范。板书规范,字迹工整,所画图表及实验装置图清晰准确。
4.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加强现场巡视指导,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时要注意启发引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纠正。
5.指导教师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学生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实验方法的训练;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造性的培养。
6.学生应能够基本独立完成实验。通过实验,提高对实验现象进行分析判断、逻辑推理、做出结论的能力,并具有正确记录、处理数据和表达实验结果的能力。
7.实验教学实施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教学工作记录。
四、实验结果标准
1.实验成绩考核可采用日常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卷面考核、提交实验结果等多种方式进行。对于数据偏差较大,弄虚作假和抄袭者,一律作不及格处理。
2.学生按要求及时完成实验报告,实验报告文理通顺、图表规范、讨论深刻、实事求是。
3.实验报告批改认真、仔细无误,实验成绩真实有效。
五、实验教学资料归档标准
每个实验项目每班保存5份学生实验报告(含预习报告),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还需将学生成绩单统一归档,一般保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