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制定)
一、多媒体教室是现代化教学的专用场所,师生必须严格遵守教室管理制度;
二、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前必须经过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出现设备问题时请及时与主控室电话联系;
三、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严格按课表执行;
四、因临时调课或加课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必须提前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除上课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必须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单》(由教务处网页“相关下载”中下载),并由单位领导签字,送交教务处审批;
六、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教师下课后必须锁好电子讲台,且严禁将粉笔、板擦、水杯等物品放在多媒体教室电子讲台上;
七、爱护室内设施,任何人不得在教室设施上随意刻画,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安静。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