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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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13日 11:28  点击:[]

各学院(部):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年语言文字相关培养人才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5〕2号,现将我校开展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遴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我校可推荐1人参加省教育厅遴选工作。

二、选派对象、留学类别及期限

1. 选派对象

本项目主要面向全国高校、科研机构从事语言文字应 用研究的优秀科研人才。

2. 留学类别及期限

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6-12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为准)。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签证费。

三、申请人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适应能力。须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研修期 须在有效的工作合同期内。

3.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研究成果和工作表现突出。

4. 出国前能获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5. 申请时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并于出国前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 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 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四、评选程序

1.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并经学院(部)审核后统一向教务处报送相关材料;

2. 若学院(部)总推荐人数超过1人,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在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3.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推荐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五、提交材料及方式

请各学院(部)于2025年5月1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1. 《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6168079

附件:1. 《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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