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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科技大学校级初赛的通知

2022年04月28日 14:43  点击:[]

为做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现将我校初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

(一)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示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感召力。

(二)更国际。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搭建中外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联络平台,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三)更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的新时代青年奋斗者,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塑造力。

(四)更全面。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引领力。

(五)更创新。丰富竞赛形式和内容,优化赛制选拔,改革赛事组织,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创造力。

三、主要任务

(一)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紧抓新时代中西部高等教育全面振兴的契机,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和“四新”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三)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内容要求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报名要求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往届国赛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国赛。已获得往届省赛各赛道金奖的项目,若项目成果无明显增量,不可报名参加本届省赛。

(三)人员要求。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 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审查要求。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和参赛资格(项目往年获奖)等方面。若发现因审核不严导致申报出现问题的,大赛组委会将予以严处。

五、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详见附件。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月15日-5月15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截止时间:2022年5月15日。参赛团队请于5月15日前在大赛指定系统完成报名工作(产业命题项目报名不得晚于6月20日)。

参赛团队报名必须向负责人所在学院报名,有关材料填报及材料收取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二)学院遴选(5月22日前)

各学院对报名项目进行遴选,按照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参赛指标,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参加校级比赛。(已经获得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省级铜奖及以上的项目,可免学院及学校书面作品评审,直接进入学校分组路演比赛。参赛团队必须在大赛指定系统完成报名工作)。

(三)校级比赛(6月5日前)

校级比赛于6月5日之前完成。分书面作品(创业计划书)评审和分组路演比赛两个环节。

1.书面作品评审环节:主要评估各项目创业计划书。通过专家评审,共遴选80个左右项目进入分组路演赛。

2.分组答辩:参赛团队在答辩环节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展示材料包括:项目展示PPT、90秒VCR(可选)和创业计划书。

3.训练营:学校组织第八届大赛训练营活动。确定50个左右项目参加学校训练营。训练营后,按照省赛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四)省级复赛阶段(6-7月)

省级复赛参赛项目由学校按照省级复赛名额,从校级初赛项目中择优遴选。学校将组织备赛团队开展项目打磨活动,以提高我校参赛队伍参赛水平。

(五)国赛阶段(10月下旬)

根据国赛入围情况,组织参赛团队参加全国总决赛。本阶段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国赛参赛团队进行个别辅导,以确保我校团队在国赛中取得理想成绩。

八、保障机制及奖励政策

(一)保障机制

学校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竞赛专项经费,对参加大赛的项目团队,给予参赛支持,为参赛团队提供场地支持。

(二)大赛奖励

学校初赛设特等、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1.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依据《陕西科技大学“双一流”建设科技成果与社会服务贡献激励办法(试行)》,学校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纳入学校“双一流”建设教学重大成果与项目对指导教师进行奖励。依据《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绩效(成果)奖励计分办法》,对获得省级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给予相应计分奖励。学校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获奖纳入职称评审条件。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第一指导教师可直接认定副教授资格;同时满足教授评审的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论文条件可破格申请晋升教授资格。

2.对参赛学生的奖励

对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学生、获奖团队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奖励办法》奖励标准执行。根据《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获奖等级给定相应创新创业学分。

对参加比赛的研究生,按照获奖等级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给予加分鼓励。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执行。

加分规则如下:

项目

加分

国家级竞赛或比赛

特等100分,一等75分,二等50分,三等25分

省级竞赛或比赛

特等25分,一等20分,二等10分,三等5分

学校竞赛或比赛

特等5分,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可以作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论文送审条件。其中国家级一等奖全体人员,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5,国家级三等奖排名前4,省级一等奖排名前3,省级二等奖排名前2,省级三等奖排名第1。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吕霞,电话:029-86168577

教务处(创新创业中心):赵睿,电话:029-86179929

附件:1.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3.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4.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教务处(创新创业中心)、研究生院(研工部)、校友总会办公室、校团委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4日

  • 附件【附件1-4.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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