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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2019年10月24日 15:51 教务处 点击:[]

为了适应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陕西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转专业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群的划分

全校各专业划分成以下五大专业群:

1.化工类专业群:包括轻化工程、轻工类(印刷工程、包装工程)、材料类(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纳米材料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乳品工程)、生物工程、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石油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等专业;

2.机电类专业群:包括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含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学类(含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业设计、应用物理学等专业、教育技术学;

3.文史类专业群: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等专业;

4.美术类专业群: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

5.其他艺术类专业群: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

二、重新选择专业的要求

普通本科生入学一年后,修完第一学年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身心健康,无因考试作弊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况,允许在一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1.第一学年必修课(含实践环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群5%以内的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可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不跨文理、艺术科类);

2.其他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可在所在专业群内申请转专业,如果跨专业群(不跨文理、艺术科类)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后应降级随转入专业低一年级学生学习。

三、重新选择专业的程序

1.符合第二条第1款要求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

(1) 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计算出一年级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分别统计出专业群前5%的学生名单发各学院,学院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学生。

(2) 第三学期开学报到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各学院教学秘书。

(3)各学院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对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提出相应的推荐名单,于规定时间报教务处。

(4)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对学分进行审核认定,签署是否接收的具体意见。

(5)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资源条件审批上报名单,结果于第三学期开学一周内予以公布,并由教务管理科办理转专业手续。

2.符合第二条第2款要求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

(1)开学第二周,各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允许接纳的班容量等制定各专业接收条件、拟接收人数和考核方式等,学校审核后统一公布。

(2)符合相关专业接收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学业状况,综合考虑兴趣爱好、特长、未来发展等,在开学第二周内向其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3)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按申请转入学院的要求,参加转入专业规定的笔试考核和面试。

(4)转入学院严格按照公布的实施方案对学生进行考核,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于开学第三周报教务处审核后公示。

(5)转专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批准相应学生转专业申请,由教务管理科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转专业工作要求及程序

1.转专业在普通本科生入学一年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教务处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意见。

3.各学院实施方案中须明确: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接收条件、拟接收人数、考核方式、工作流程、考核时间与地点、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及邮箱等,经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4.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各学院对转专业工作要“以生为本”,对转出学生不设学分绩点和转出人数比例限制,对转入工作要严格把关。

5.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专业指导,避免盲目从众心理,理性选择转专业,同时要通过公告栏、网站等途径及时向学生公布专业相关信息,接受学生咨询。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意见。

五、重选专业后,有关的学籍管理办法

1.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培养方案。

2.已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3.转专业前已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的学分仍然有效(相近课程部分缺少课程内容,可指导学生自学完成)。

4.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已开设但转入学生尚未学习的课程,必须随下一级补修,并取得学分。

5.对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未要求而转入学生已修的课程,可否计为选修课学分,由转入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六、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若学生专业分流在入学一年后,专业分流和转专业同时进行;若专业分流在转专业时限之后,只有学生重新选择的专业不属于录取时大类专业的,才能申请转专业,转专业时直接确定所选专业,不再参加以后的专业分流。

七、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

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转专业、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办法自2019级开始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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