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赛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科技大学校级初赛的通知

2021年05月14日 08:36  点击:[]

为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现将我校初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更中国。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为全球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高等教育感召力。

——更国际。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客,融入经济双循环创新浪潮,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高等教育影响力。

——更教育。建设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实践平台,提升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造精神,展现高等教育塑造力。

——更全面。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引领力。

——更创新。优化竞赛形式与内容,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助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创造力。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七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7.各学院负责审核本学院参赛对象资格。

四、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详见附件。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月15日-5月25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参赛团队请于5月25日前在大赛指定系统完成报名工作。

参赛团队报名必须向负责人所在学院报名,有关材料填报及材料收取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二)学院遴选(5月30日前)

各学院对报名项目进行遴选,按照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参赛指标,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参加校级比赛。(已经获得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省级铜奖及以上的项目,可免学院及学校书面作品评审,直接进入学校分组路演比赛。参赛团队必须在大赛指定系统完成报名工作)。

(三)校级比赛(6月20日前)

校级比赛于6月20日之前完成。分书面作品(创业计划书)评审和分组路演比赛两个环节。

1.书面作品评审环节:主要评估各项目创业计划书。通过专家评审,共遴选80个左右项目进入分组路演赛。

2.分组答辩:参赛团队在答辩环节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展示材料包括:项目展示PPT、1分钟VCR(可选)和创业计划书。

3.训练营:学校组织第七届大赛训练营活动。确定50个左右项目参加学校训练营。训练营后,按照省赛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四)省级复赛阶段(7月)

省级复赛参赛项目由学校按照省级复赛名额,从校级初赛项目中择优遴选。学校将组织备赛团队开展项目打磨活动,以提高我校参赛队伍参赛水平。

(五)国赛阶段(10月下旬)

根据国赛入围情况,组织参赛团队参加全国总决赛。本阶段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国赛参赛团队进行个别辅导,以确保我校团队在国赛中取得理想成绩。

七、保障机制及奖励政策

(一)保障机制

学校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竞赛专项经费,对参加大赛的项目团队,给予参赛支持,为参赛团队提供场地支持。

(二)大赛奖励

学校初赛设特等、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1.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依据《陕西科技大学“双一流”建设科技成果与社会服务贡献激励办法(试行)》,学校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纳入学校“双一流”建设教学重大成果与项目对指导教师进行奖励。依据《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绩效(成果)奖励计分办法》,对获得省级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给予相应计分奖励。学校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获奖纳入职称评审条件。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第一指导教师可直接认定副教授资格;同时满足教授评审的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论文条件可破格申请晋升教授资格。

2.对参赛学生的奖励

对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学生、获奖团队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奖励办法》奖励标准执行。根据《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获奖等级给定相应创新创业学分。

对参加比赛的研究生,按照获奖等级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给予加分鼓励。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执行。

加分规则如下:

项目

加分

国家级竞赛或比赛

特等100分,一等75分,二等50分,三等25分

省级竞赛或比赛

特等25分,一等20分,二等10分,三等5分

学校竞赛或比赛

特等5分,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凡参加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国际研究生获国家级铜奖(排名前3)以上,等同于SCI全文收录论文或SSCI全文收录论文1篇。国际博士生在学位申请中予以认定;获国家级金奖者,在校内外籍教师聘任中予以优先考虑。国际硕士生在学位申请的教学实践学分中予以认定;获国家级金奖者,在校内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中予以优先推荐。

八、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张科,电话:029-86132702

教务处:赵睿,电话:029-86179929

教务处(创新创业中心)、研究生院(研工部)、校友总会办公室、校团委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5月11日

上一条:我校召开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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