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文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规章制度>>校级文件>>正文

陕西科技大学教育实验学院实施方案(试行)

2018年10月11日 11:45  点击:[]

为了贯彻“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探索培养具有我校特色的品学兼优、创新人才新途径,成立陕西科技大学教育实验学院,每年在理工类专业选拔部分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大潜力和特殊专长的学生,集中编入教育实验学院重点培养。

一、学院组成

教育实验学院由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组成。

二、管理模式

教育实验学院采用“虚拟学院”管理模式。新生入学后依据新生高考成绩并综合考虑招生来源,在全部理工类专业新生中确选拔有较大潜力和特殊专长的优秀本科生组成教改班,教改班学生由实验教育学院、所在专业学院实行双重管理、共同培养。

三、管理机构

教育实验学院院长由教务处处长兼任,由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和参与学院教学院长组成教育实验学院教学指导小组,指导教育实验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指导与研讨教育实验学院教学工作。

四、学生选拔

1、选拔基本原则

教育实验学院学生选拔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沟通及时。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以学生综合能力为主要参考指标,注重对学习状况和态度的考察。

2、选拔方式

新生注册报到后,教育实验学院通过对教改班的宣讲与咨询,采用学生自愿报名,经过笔试、面试、公示,最终确定入选学生。

3、报名资格

依据新生高考成绩并综合考虑招生来源,按照计划选拔名额的3-5倍,在全部理工类专业新生中确定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名单内学生自愿报名填报志愿,每人只能根据高考录取专业所在大类填报一个教改班的志愿,志愿可以跨学院,但不能跨大类。

4、选拔人数

全校选拔教育实验学院学生总数为不超过本届学生总数的8%,各学院的教改班选拔人数按照相应的比例确定具体指标。

5、考核与录取

(1) 教育实验学院学生选拔方式为笔试+面试。学生只能申请本专业大类教改班,凡笔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阶段,最终以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后,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初选学生名单。

(2)笔试内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

(4)凡经笔试、面试合格学生为教育实验学院初选学生,初选学生名单在教务处主页公示3天,教务处在公示期内接受学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有关人员向领导小组提出复议。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入选名单。

五、培养目标

教育实验学院学生应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受到较严格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训练;具有一定的本专业专门基础知识和应用性知识,对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及应用前景有所了解;较好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受过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教学组织

1、教育实验学院各教改班均应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各学院应根据教育实验学院的培养要求,负责具体的教学组织实施,为教改班配备优秀任课教师,提供优良的实验环境,包括工程实践基地、科研实验室。

2、相关学院均应为教改班制定单独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培养方案要充分体现强化基础、拓宽知识面、注重早期科学训练、注重实验与实践、注重全面素质培养的教育理念。培养方案中双语教学课程不少于2门,其他课程也应尽可能选择国外优秀英文教材。同时,应开设一定比例的研讨课及学科前沿知识讲座,以培养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拓宽学生的视野,使学生了解学科前沿的动态,为以后的学习和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3、相关学院教改班要积极进行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贯彻因材施教、少而精的原则,打牢基础,拓宽视野,注重工程实践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尤其是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

4、各教改班至少有一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进行课程改革试点,减少课堂讲授学时,着力推动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基于案例的学习等多种研究性学习方法,增加学生自主学习内容,引导学生开展网络环境下课程学习,鼓励学生独立思考、自由表达,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

5、各教改班至少独立开设一门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课程,提高学生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

6、各参与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教改班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各类课外活动,重视学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培养。

7、各参与学院应采取必要措施,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尽早为教改班的学生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切实负起指导责任,为教改班的学生制定后期学习计划和工程实践训练计划、科研训练计划,创造参加工程实践和科研的条件,实现个性化培养。

七、教师聘任与管理

1、相关学院选聘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教师担任教育实验学院主讲教师,优先选聘各级“教学名师”。

2、对担任教育实验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其工作量按普通班的1.2倍计算,由教育实验学院和承担教学任务学院各承担50%。

3、参与学院会同任课教师制定教学文件,教育实验学院与有关学院加强联系,共同负责任课教师的管理工作。

八、学生管理

1、相关学院要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业教师担任教改班班主任。

2、教育实验学院的学生实行淘汰激励机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淘汰到同级普通本科班继续学习:

(1)政治思想表现较差,或受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表现不良经多次教育不思悔改者;

(2)每学期课程平均成绩低于70分或有两门课程不及格者;

(3)第6学期末未通过CET四级者;

(4)学习成绩平平,不思进取,或有两门主干课程成绩低于同级本科生平均成绩,经学院及任课教师考察认为培养潜力不大者;

3、课程平均成绩在60~70分之间的学生,因某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培养潜力,经本人申请,学院领导批准后可试读一次。

4、学生若确因客观原因,难以适应教育实验学院要求,可以提出书面申请退出,教育实验学院教学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退出。

5、批准退出和淘汰的学生,转入相应专业同级普通本科班继续学业,每学期末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办理转出教育实验学院。

九、奖学金及其它

1、教改班学生的奖学金获奖比例比普通本科班适当放宽。具体细则由学工部制订。

2、学校给教育实验学院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同时发放教育实验学院学习证明书。

3、凡进入教育实验学院,且毕业时成绩合格的学生,可优先免试推荐攻读全日制学术硕士(具体选拔条件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4、相关学院教改班的教学效果和管理纳入二级学院考核指标体系,每一学年由参与学院自我总结,并上报教育实验学院。教育实验学院根据办班的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进行绩效调控。

5、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陕西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下一条: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试行)


版权所有:陕西科技大学教务处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 编:710021 联系电话:029-8616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