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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6年04月12日 22:27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我校大学生的创造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陕西地方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申报人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申报人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赛事安排

1.大赛宣传阶段:4月12日-10月30日

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教务处主页、各学院主页、校内宣传屏、微信平台等大力宣传本次大赛活动。并在教务处网站及时报道本次大赛各阶段进展情况。

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政策解读,引导学生掌握大赛主题、方针政策及参赛要求。

2.项目申报阶段:4月12日-5月30日

(1)网络报名:各学院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至5月30日。

(2)材料提交:各学院于5月30日前提交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

3.工作研讨会:5月31日-6月2日

组织大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及工作委员会成员召开大赛研讨会。

4.校内评审阶段:6月1日-6月7日

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本校报名的参赛项目组织初赛,最终确定不少于20支团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

校级初赛采取分组答辩制。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5.组织培训阶段:6月8日-6月27日

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进行项目计划书、项目申报书及答辩PPT等内容修改进行培训指导。

6.复赛报名:6月28日-6月30日

学校组织拟推荐省级复赛的优秀团队在大赛报名平台提交修改更新版的参赛材料。

7.检查督促阶段:6月30日-10月30日

由专家委员会定期对推荐参加省级比赛项目进行检查督促,保证项目持续进展。

8.省级复赛:9月15日之前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举行。

9.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在华中科技大学举行。

10.项目推广及孵化阶段:6月30日后

报名参加学校初赛的项目,由学校创业孵化基地择优对其提供项目论证、公司注册、财务管理、法律咨询、专利代理、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其他项目作为下一年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创新创业类大赛的持续帮扶备选项目进一步指导。

六、大赛奖励

学校初赛设项目团队奖项:一、二、三等奖设奖数目不超过参赛项目数的50%,报名参赛的学生均可获得课外学分,其中团队负责人2分,参与人1分;参赛并获奖的学生颁发证书,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得课外学分及奖励;

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院系优秀组织奖,院系组织和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考核;

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参赛项目,学校将完全按照四大竞赛同等级别,对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本次大赛规格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大赛的各项工作,为参赛学生创造条件。根据教育厅要求,各单位申报数量不得少于以下标准且所有项目必须完成网络报名。

单位

轻工

材料

环境

食品

机电

电信

经管

化工

设艺

文理

项目数

22

13

5

13

30

35

24

15

24

11

2.大力宣传。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大赛有关精神,让学生深入了解大赛的重要意义,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推动学生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成果转化,激发广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的热情,在校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3.加强培训。

各学院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由学校在大赛期间举办的创业政策宣讲、创业明星报告、创新创业大讲堂等活动。

大赛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68079,电子邮箱:tianmin@sust.edu.cn

                                           教务处 团委 学生处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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