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42号 ,下文简称《认定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第三批一流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请认真阅读《认定通知》,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2. 此次《认定通知》规定“已经获得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请拟申报教师严格审查本课程团队参与已获批省级一流课程情况。
3. 2019、2021年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可参与遴选推荐国家一流课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团队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二、材料提交
1. 附件提交要求
所有附件无需签字盖章
(1)线上课程:附件3暂不提供
(2)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附件1、附件10、附件13暂不提供
(3)线下课程:附件1、附件9暂不提供
(4)社会实践课程:附件1、附件9暂不提供
2. 提交时间:请于12月11日(周一)17:00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候。
3. 提交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不接收教师个人材料。汇总表1份,教学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申报书一式5份、附件一式1份。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交逸夫楼205室,电子版放到以学院命名的文件夹里打压缩包QQ小窗发送。
三、遴选方式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此次参与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和教育厅限额遴选符合要求的优质课程,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省级和国家级认定。
工作联系人:龚永践 QQ:24171852 Tel:86168075
附件:
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3. 第三批一流课程申报书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5. 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8日